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采购招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,规范抽取行为,根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16〕198号)、国家发改委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)、《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17〕39号)和《yl6809永利集团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使用yl6809永利集团采购招标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抽取工作。
第三条 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招标办)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管理,完善内部控制,明确职责分工,抽取工作应按照“专业对应、随机抽取”的原则进行。
第四条 除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,以及异地评审外,抽取评审专家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。
第五条 抽取专家前,工作人员应当根据项目的采购方式、内容和品目等,确定应抽取的技术、经济类专家的人数以及专家库中相对应的评审专业类别,并报招标办负责人批准。
第六条 抽取专家前,预计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1:3比例随机抽取的,招标办应当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,经审核入库后再随机抽取。
第七条 对采购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、标包,可合并抽取同一批评审专家。
第八条 专家的抽取工作必须由至少2名招标办工作人员组成抽取工作小组,由一名工作人员在相应类别专家库中随机抽取,监抽人负责监督。与抽取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抽取现场。
第九条 专家库中评审专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参与抽取:
(一)评审专家是项目单位人员。
(二)评审专家已请假。
(三)其他依法依规不得参加评审的。
第十条 同一采购项目抽取的评审专家一般不得在同一单位(部门)工作。
第十一条 抽取工作小组根据专家抽取信息现场按顺序邀请专家,并获取专家的回复。邀请专家时,应明确通知项目名称、评标时间、评标地点,但不得透露项目单位、投标单位等相关信息。
第十二条 如果抽取的专家回复不能参加,抽取工作小组应继续在相应专业类别的评审专家中随机抽取。如果在该专业类别不能抽足人数,可在相近专业类别中继续随机抽取。
第十三条 抽取工作小组应填写《yl6809永利集团采购招标评审专家抽取记录表》,记录表必须详细记录每次抽取的专家编号、专家姓名、邀请方式、回复情况等,由抽取工作小组人员签字后密封,妥善保存。在项目评审前半小时拆封,核对专家身份后存档。
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对抽取情况及评审专家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严格保密。
第十五条 法律、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评审专家抽取另有规定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附件:采购招标会议评审专家抽取记录表